6、增压设施:
(1)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见消火栓系统)。用气压罐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箱出口管与报警阀前的管道不连通。
(2)稳压系统:稳压泵流量过大,稳压泵位置不符合要求(稳压泵设置在高位水箱,就近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立管顶部)。
(3)湿式报警阀:位置不合适(液压警铃位置不规范),供水控制阀未设置。
(4)水流指示器前未安装信号阀或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小于300 mm。末端试验装置(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试验管直径(mm以内)25。
(5)喷头:选型不符合要求,靠近大功率加热灯和通风管风口。减压阀:水泵出水管上未安装减压阀。湿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未安装,喷淋泵直接启动,水流指示器信号。随意扩大集热挡水板的使用范围,挡水板的平面面积过小,且下缘未设置。
7、气体灭火系统
(1)外壳耐火极限和抗压强度不足,无泄压口。有些泄压口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空调房间,影响房间的布置和效果;
(2)发生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不能关闭开度、停止风机等功能;
(3)部分气体灭火喷头的安装位置根据装修形状随意改变,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防排烟空调通风系统
(1)在自然排烟的情况下,窗户面积不足,位置较低,不易开启。
(2)机械防排烟系统排气量小,机械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量小。
(3)有机械排烟的地下室不设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的送风系统。
(4)地下室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和排烟口不能联动切换。
(5)当排烟口和送风阀打开时,风机不能联动启动。
(6)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过防火分区、通风空调房间及重要或火灾危险的房间隔墙、地板处均无防火阀。
(7)送风口在高侧,排烟口在低侧。正压送风系统新风入口位置不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吸入口没有与风机联锁的止回阀或电动阀。控制室不得显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阀的工作状态,不得关闭联动防火阀。
(8)排烟风机与排烟管之间采用普通帆布软接头。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不设独立支撑,并作防火处理。当排烟阀打开时,排烟风机不能自动启动。砖井有洞,内表面未抹砂浆,井底未封严。地下室排烟系统与人防协调性不好,排出的烟被人防门挡住,影响排烟效果。
9、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机房与规范要求的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没有有效的防火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