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箱的安装部位应超过其所服务项目的水救火设备,且最少合理水位线应达到水救火设备最不利于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类高层民用型商业建筑不应小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出100m时不应小于0.15MPa;
2.高层建筑、二类高层商业建筑、双层工业建筑不应小于0.07MPa,高层住宅确实有艰难时可适度减少;
3.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10MPa;
4.当市政工程供水管道网的供电工作能力在考虑生产制造日常生活较大钟头需水量后,仍能达到前期火灾事故所需要的消防安全总流量和工作压力时,可由市政工程给水系统软件立即供电,并应在进水口处设定倒流防止器,系统软件的更高点应设制自动放气阀;
5.全自动洒水自动灭火系统等全自动水自动灭火系统应依据喷嘴救火要求工作压力明确,但最少不应低于0.10MPa;
6.当高位消防水箱不可以达到此条第1-5款的负压规定时,应设消防稳压泵。